关于印发森林防火制度规定的通知
2008-4-24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规定》已经管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青岛市黄岛区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规定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减少国家和人民财产的损失,确保救灾扑火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扑救火灾的效率,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防火值班

(一)区、街两级指挥部办公室在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至少有2名以上值班员值班,有1名分管领导带班,负责日常火情的监控和上传下达。

(二)区街专业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防火期内专职从事森林防火工作,不得从事与防火工作无关的其他任何工作。

(三)管护队员防火期内值班至晚上8点,防火戒严期内值班至晚上10点,了望台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要做好火情了望,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区、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火情报告

(一)各街道办事处发现火情后,应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组织森林扑火专业队、森林资源管护队员和事发地社区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

(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分管副局长)报告,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区领导汇报;并迅速组织区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应急支援,与事发街道办事处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

三、扑火队伍调度

(一)扑火队伍:按照国家森防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要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各街道要建立15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按每200亩山林1名的标准配足配齐管护队员。在发生火灾后,要在5分钟内集结并装备好所需机具赶赴火场扑救。街道办事处在防火期内必须组建群众扑火预备队,以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

(二)扑火调度:分为一级调度(由街道办事处专业队和区专业队即可扑灭)和二级调度(需调动其他街道办事处专业队参与扑救火灾)。

1.一级调度: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在向区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专业队携带灭火机具、油料赶赴火灾现场扑救。区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根据火情报告,决定是否调度其他办事处专业队。

2.二级调度:火情较大时,启动二级调度,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征调相邻街道办事处扑火专业队,相邻街道办事处扑火专业队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发(10公里以内20分钟到达,20公里以内25分钟到达),向现场指挥长报到。

四、通讯设施

森林防火期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分管副主任、森林防火工作人员除手机24小时畅通外,必须随时携带对讲机,防火车辆配备车载台,通话频率设置为1频道,保持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联系。区、街专业队每人配备1部对讲机。火情发生后,必须全部开机,保持正常联系。

五、交通指挥

遇到火情时,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立即通知驻地公安派出所10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交通,确保交通通畅。街道办事处在主要路口安排专人或设置指示标志,引导其他办事处专业队和区指挥部领导车辆进入火场。

六、现场指挥

(一)一级调度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长了解火情后,组织街道办事处专业队、区防火专业队迅速控制火情并扑灭。同时根据前方专业队报告,命令组织清理余火;街道办事处组织森林管护队员清理余火后,管护队员蹲守火场5小时以上,确保不复燃,如提前撤离,造成复燃的,对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现场指挥员给予严肃处理。

(二)二级调度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长根据火情,命令各街道办事处专业队分头赶赴火场进行灭火;各街道办事处专业队要根据命令到达指定位置,迅速控制火情并扑灭;同时根据前方专业队报告,命令组织清理火场;街道办事处组织森林管护队员清理余火,管护队员蹲守火场5小时以上,确保不复燃,如提前撤离,造成复燃的,对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现场指挥员给予严肃处理。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森林火灾扑救结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统计过火面积、损失等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书面报区森防指。

(二)火案查处:发生森林火灾后,区森防指要迅速组织公安、林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及时做出处理。

八、森林防火装备

(一)各街道办事处森林消防专业队灭火装备。各专业队要以灭火为主,有建制、有保障,防火期集中食宿,按军事化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费用由区财政和各街道财政负担。每支队伍至少应配备20部手持对讲机和20台风力灭火机及水枪。

(二)防火专业车辆配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备警车1辆,运兵车辆1辆,各街道办事处配备专用巡逻运输车1辆。

    (三)森林消防队员防护装备。队员需配备头盔、阻燃服、作训服、防扎鞋、阻燃手套、防烟眼镜、手电筒、水壶、毛巾、急救箱等,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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