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006-12-12 11:11:28

关于印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青开发200614

各街道党工委,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规划),已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总体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并建立责任制,确保“五五”规划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建设全国最好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

2006108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工委(区委)、区人大、管委(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支持和监督下,我区已经顺利实施了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平安西海岸、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根据国家、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建设全国最好开发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工(区)委、管委(区政府)工作大局,适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全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健康、正确发展,指导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道德理念。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等。要认真开展宪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每年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氛围,切实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统一安全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加强《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要积极开展《选举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要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及与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办奥运的浓厚氛围,为文化和体育事业特别是办好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帆船竞赛服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劳动法》等关于保护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以及劳动保障权利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意识。要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有利于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企改造改制、破产清算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要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大力开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层民主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结合平安创建和“打黑除恶”等活动,深入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把道德实践活动与法治实践活动、群众性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贯穿到各种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中,引导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宣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以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主要教材,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题,以司法、执法部门为重点,逐步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七)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加强区域、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化管理。要建立和规范区(街道)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区域依法治理的目标任务,广泛开展“法治区”和“法治街”创建活动。要按照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根据阻碍社会经济发展和侵害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确定基层依法治理的任务目标,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建设。要根据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和各部门的具体职能,确定行业依法治理的任务目标,逐步实现执法权力与部门利益脱钩。要围绕建设全国最好开发区以及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最密切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建立健全执法档案。要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八)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切实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五个一”工程,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和实效性;深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健全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辟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和社区法律图书角,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内容,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法制宣传教育机关要与企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联系企业实际,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所属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公园、车站、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

做好“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活动主题,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改居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党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必修课,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律学习,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每年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要把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将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守法行为的养成教育。要注重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突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要健全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实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每学期法制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率达到95%以上。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深入开展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国际经贸知识的学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制定法制学习计划、落实师资力量、建立学习园地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要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企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村改居社区居民要结合市民素质提高工程,重点加强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社区“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做到组织领导、宣传骨干、普法对象、普法教材、学法时间和宣传阵地“六落实”;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基层法制宣传的途径和形式,整合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增强广大居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广大居民依法参与居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治安管理知识的学习。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培训;规范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各部门、单位、行业要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规划,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制定的规划,报区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部门、单位和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区普法办将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上半年。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部门、单位、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区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进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普法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公室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侧重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培训制度,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三)建立激励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公民及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法律素质调查,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年度和阶段性总结表彰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全区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实施本《规划》所需经费,按照全区上一年度实际人口总数,每年人均拨付1元。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推动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构建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要开办法制栏目,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要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的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法制宣传园地,使之成为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依托党校、员工学校、居民夜校和外来务工人员夜校,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阵地。要建立普法档案,通过文字档案和图片档案,全面记录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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