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2006-12-12 10:34:44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的意见》

的通知

青开办发20069

各街道党工委,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

现将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是贯彻我区第十一个五年社会发展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工会、劳动等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力协作,确保创建活动抓出成效。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办公室

2006428

 

 

 

 

 

 

 

 

 

 

 

 

 

 

 

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园区)”活动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统一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是贯彻我区第十一个五年社会发展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一是起到推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二是起到引导作用。积极地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等各项工作制度。三是起到激励作用。大力激励企业与工会密切合作,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培养企业团队精神,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四是起到评价作用。通过创建活动的各项标准考核,综合评价企业诚信守法情况和企业发展的整体素质。通过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促进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单位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创建工作

为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制订了《关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各主管单位(部门)要深入企业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调研对话或者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和指导企业(单位)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进行广泛地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协调,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逐级建立能落实、可衔接的长效创建机制。即:每年命名(授牌)一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逐年推行,三年一次复核,长期运作,持续发展。被命名(授牌)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年内该企业(园区)劳动年检免检、并优先推荐评选富民兴鲁劳动奖状。被命名(授牌)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参加优秀企业家、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典型引路,团结动员全区广大职工和各企业(单位),以创建和谐企业(园区)为起点,构建和谐社会,为把我区建设成全国最好的开发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1.关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方案

2.青岛开发区(黄岛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评定表

3.青岛开发区(黄岛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申报表;

4.青岛开发区(黄岛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申报表;

5.青岛开发区(黄岛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一:

关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工作部署,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区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推进,增强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劳动保障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自觉性,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实现社会、企业、职工互赢为目标,为加快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创建范围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范围包括:本区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的范围包括:各类工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区、科技园区、工业集控区以及产业集聚区。

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1、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1)企业与本企业全体职工通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和内容合法、管理规范,有效履行;

3)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

4)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依法支付工资报酬;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建立集体合同制度

1)企业与工会定期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以集体合同为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标准,坚持用集体合同调整和管理涉及劳动关系的各项具体事务;

2)坚持每年一次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协议制度,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3)企业与工会结合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协议、签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议等;

4)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程序、方法和内容合法,合同约定的事项具体、明确、规范、具有可操作性;

5)建立履行合同的考核评价体系、监督检查和履约责任制度。

3、坚持民主管理制度

1)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2)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3)实行厂务公开、对话、质询等民主管理制度;

4)每年召开1次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障职工的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民主管理权利;

5)企业涉及职工劳动权益和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由企业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

4、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

1)依法建立企业代表、职工代表、工会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工会,企业提供调解活动专项经费;

2)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妥善处理重大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

3)发生一般劳动争议或纠纷,应当在工会代表主持下,按照法定程序和工作规则实施调解;

4)通过协商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并严格履行;

5)坚持基层为主、重在调解的原则和要求,劳动争议及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5、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作用

1)建立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科室、车间、班组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小型企业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

2)依法监督本单位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每月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发现违法等不当行为予以及时纠正;

3)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提高企业员工法律素质和依法治企水平;

4)参与改革和制定企业管理制度,参与起草涉及劳动权益方面的各种文书、协助有关部门审核职工工资报表等相关资料;

5)企业为监督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遇有涉及劳动法律的突出问题,应当主动征求和听取监督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6、发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作用

1)企业内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劳动安全卫生领导小组,有专门职能管理部门,工会参与,严格履行职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防范措施到位;

3)工会内部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监督与管理,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4)工会坚持“三同时”监督制度,配合主管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企业支持工会“三同时”监督达100%

5)教育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7、职工技能培训和文化生活有保障

1)企业为工会建立职工文化阵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2)企业支持工会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

3)工会协助企业组织职工专业技能培训,培训率达98%以上;

4)企业支持工会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和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

5)企业职工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经过测评有明显提高。

8、企业和工会共谋发展有成效

1)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依法拨缴工会经费,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和设施,确保工会正常地开展活动;

2)企业认真执行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法、公司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行使权利;

3)企业支持工会建立“职工之家”,开展“双爱双评”为载体的激励活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4)工会依法组织和教育职工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5)工会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稳定增长。

9、职工和社会的评价优良

1)“企业关爱职工”群众测评满意率达98%以上;

2)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求发展的企业精神、理念和文化;

3)企业参照有关规定保障职工享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4)企业全体职工的生活条件逐年改善;

5)企业在同行业中履行社会责任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四、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创建标准

1、园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和职责任务明确,定期对园区企业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协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园区内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达到100%,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以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备案手续。签订、变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协商充分,程序合法,经济补偿符合规定。

3、企业管理制度形式规范、内容合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4、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开展工资集体商,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和效益增长逐年提高。

5、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

6、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特殊情况下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7、劳动安全设施、劳动保护条件符合各级政府规定。职工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职工定期健康检查,无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和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8、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无招用童工、损害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9、工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工会工作达到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标准。

10、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教育职工爱岗敬业,遵守职工道德和劳动纪律。加强职工技能培训,职工队伍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水平逐年有所提高。组织员工开展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11、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年度内没有发生因劳动关系引起的罢工和到区级以上集体上访等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会等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能及时纠正。

五、表彰并命名分类

1、企业类,统一命名为“青岛开发区(黄岛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统一命名为“青岛开发区(黄岛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3、工业园区,统一命名为“青岛开发区(黄岛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

、考核和命名程序

(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的申报命名

1、申报。(1)自今年起,每年830日前各企业(单位)按创建活动标准进行自查、申报。由本企业(单位)工会填写《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申报表》,撰写事迹材料;(2)经上级工会初评认可,报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2、命名(授牌)。创建达标的企业(单位),统一由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命名,授予“青岛开发区(黄岛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开发区(黄岛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颁发牌匾和证书。对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的企业,区协调领导小组推荐上报市总工会。

(二)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的申报命名

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指导和督促各工业园区尽快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由工业园区向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申报,经评审后,授予“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

(三)分批实施。每年命名(授牌)一批,逐年推行,三年复核,再次进入命名(授牌)程序,逐级建立创建和谐企业(园区)命名(授牌)长效工作机制。

(四)公布。被命名(授牌)的企业(单位)和园区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布。同时,在劳动保障服务大厅张榜公布,为企业招工、商贸或者公司上市等出具证明和相关资料。

(五)复核。被命名(授牌)的企业(单位)和园区三年参加一次复核,复核由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织实施,符合条件者,再次命名(授牌)。不符合条件,整改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摘牌。三年期间,企业发生停工、怠工等群体事件或者安全责任事故等,其主要责任在企业方的,一律摘牌。

(六)监督。被命名(授牌)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向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主管单位(部门)每年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并向区协调领导小组提供督查报告。区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企业和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事迹报告会。

六、组织领导

1、根据区协调领导小组的意见,本次创建活动以工会组织为主,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会同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大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成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典型示范,检查验收,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

2、主管单位(部门)、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列为重要工作议程,加强领导,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3、办事处工会要高度重视,制定活动方案,深入企业、园区,掌握第一手资料,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好此次活动。

4、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纳入我区工作重点目标,选准典型,重点培养,逐项考核,严格把关,总结经验,全面推动,为落实我区第十一个五年社会发展规划,奠定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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