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立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开委〔2006〕68号
各街道党工委,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实施公务员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姜 杰 中共青岛市委常委、工委(区委)书记、管委主任
副组长:王京文 工委(区委)副书记、纪工委(区纪委)书记
韩忠伟 工委(区委)常委、组织部(人事局)部长(局长)
成 员:高 林 纪工委(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孙 波 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法制办主任
闫衡军 工委(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副部长(副局长)、区编委办主任
韩加君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联主席
明秀云 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王京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闫衡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