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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双拥工作的意见
青开发〔2006〕4号
(2006年4月7日)
2006年是国家和军队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全省双拥模范城评比启动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岛市《关于积极争创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活动的实施意见》(青拥〔2006〕2号)和《青岛市2006年双拥工作要点》(青拥〔2006〕3号)的指示精神,实现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目标,结合开发区实际,提出2006年双拥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双拥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目的,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军事斗争准备为重点,以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三连冠”为目标,着力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巩固双拥成果,创新活动形式,发展双拥品牌,完善政策法规,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协调顺畅的运行机制,以双拥促军地“双赢”,把我区双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和部队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打牢双拥工作思想基础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双拥工作,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把广大军民武装起来、凝聚起来,在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中形成军民团结的伟大力量。牢固树立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思想,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以领导干部、大中小学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重点,以喜闻乐见的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激发军民建设和保卫祖国的热情。认真贯彻执行《国防教育法》,把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政治教育计划,努力营造“双拥人人有责、双拥处处有情、双拥事事依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在我区主要街道路口设立3处双拥宣传牌。以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三连冠”为契机,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弘扬长征精神,共筑钢铁长城”为主题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双拥工作宣传力度,发挥各种舆论媒体的宣传推动作用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设立双拥工作专题栏目,争取第一时间宣传报道我区双拥工作活动情况;广泛开展便民国防教育日、领导干部军事活动日、征兵宣传日和学生军训等活动。
(二)以基层双拥工作为重点,不断完善社区双拥活动载体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山东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双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大社区双拥工作力度,每个办事处要结合实际,上半年新建2-3个社区双拥工作站示范点,年内使我区双拥工作站覆盖面达到55%以上,适应城市社区建设新形势,加强城市社区双拥工作,进一步将我区基层双拥工作纳入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的轨道。各办事处要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将社区作为双拥活动的阵地,要以志愿者为主体,以青年团员和民兵为骨干,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双拥活动。着眼于社区稳定发展,在建好一个社区双拥工作站的基础上,把思想教育、家政服务、社区文化、医疗保障、优抚安置、助残帮困融为一体,满足社区军民不同服务要求。通过军地共同努力,力争把每个社区双拥工作站建成“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的基层双拥工作基地。
(三)加大拥军力度,促进驻区部队正规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坚持“政府部门引导、军队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市场机制动作”的原则,认真落实营房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和军队职工分流安置改革,在水、电、汽、暖、饮食、通信、营区建设和房产管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各级、各单位要本着部队“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支援什么”的原则,区各级工、青、妇群众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和部队的实际困难进行对口支援。帮助区消防大队辛安消防站安装有线电视,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军营图书室,丰富部队官兵的文化生活。区粮食局要继续做好军供方面的服务,进一步扩大“情满军营”的品牌的影响;区科技局帮助驻区部队进一步完善计算机学习室的设施建设;区卫生局年内要集中对驻区官兵进行一次健康咨询和查体;区城市执法局继续抓好义务兵、革命伤残军人免费乘坐区内公交车、旅游景点免费参观等规定;区内各服务场所要落实好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的规定,形成全社会参与拥军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落实政策,与时俱进,认真做好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按照上级和我区制定的军转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规定,继续实行指令性的安置办法,积极稳妥地安置好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一是区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将符合安置条件且要求安置的转业干部全部安置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当年安置率达到100%。坚持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重点做好师团干部的安置;完成当年军休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搞好军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二是对符合安置条件且要求安置的退役士兵,要通过“双考”办法,采取“阳光”操作进行妥善安置。三是对农村籍退伍战士,特别是对因项目建设土地被征用的农村籍退伍战士实行技能培训指导就业;积极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今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力争达到78%以上。四是加大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力度。结合区内企业用工需求,在青岛开发区(黄岛区)退役士兵培训基地,分别开设4--6个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班,分期分批地对他们进行为期2--3个月的技能培训,使退役士兵上岗前均掌握1--2门专业技能,做到不管是城镇退役士兵还是农村籍退役士兵都能100%的持证上岗。
(五)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
做好优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根本体现。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优抚政策和我区有关规定,落实好烈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现役军人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和实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经费“三位一体”按月发放的新机制方便广大优抚对象。二是按上年度农民纯收入标准为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并对在部队立功、受奖、评为优秀士兵和科技练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战士,按当年应发优待金的相应比例增发优待金。三是按高于国家和省市20%的标准为在乡“三老”优抚对象增发抚恤定补金;按照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100%、60%、50%、45%的比例为“三老”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四是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和享受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身体状况,进一步提高医疗费报销比例,特殊情况实施大病救助据实解决。五是大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和“关爱健康,真情服务”活动,积极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安心工程”。结合“三老”优抚对象实际困难,制定出台与“重点优抚对象”一对一联系、帮扶制度。区卫生局等医疗单位年内要深入到“三老”优抚对象家中进行一次免费查体和上门医疗服务,在解决他们的医疗问题上,做到平时常关注,大病有救助,报销有制度,进一步提高“三老”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六是各群众团体和驻区各部队要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结合社区拥军工作,组织全社会开展帮扶救助活动,积极主动地与“三老”优抚对象结成对子,千方百计帮助优抚对象解“三难”、奔小康,切实使“三老”优抚对象度过幸福美好的晚年。
(六)继续做好失业现役军人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结合新时期“军嫂”就业特点和求职需求,结合区内企业用工需要,依托开发区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有针对性地开设失业现役军人配偶技能培训班对她们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失业现役军人配偶掌握1--2门专业技能,以提高竞争上岗的能力。二是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军嫂”安置有效办法,坚持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走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社会保障的新路子,依托区就业服务中心,设立军嫂就业服务窗口,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发“军嫂”就业岗位,确保有求职要求且服从分配的当年随军家属安置率达到100%,失业现役军人配偶安置率达到90%以上。协助部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国办发[2003]102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符合有关条件参加保险的随军家属搞好服务,特别对那些长年在艰苦环境从事特殊岗位工作和为国防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队官兵的家属,要重点安置、重点保障,切实帮助她们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军民警民共建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军警民共建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共建工作。军警民共建活动要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紧密结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赋予军警民共建活动新的内容。一是在坚持以思想共建为主的前提下,军地互办实事,互解难题,双向奉献,共同发展,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军事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军民共建活动更具有时代特点,成为吸引广大军民积极参与的有效载体。二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军警民共建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拓展军警民共建工作领域,发挥军地优势,依托社区双拥工作站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和道德、科教、法律、文体、卫生“五进社区”活动。三是要与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军警民联防,全面落实建设“平安西海岸”的各项部署,果断处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我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研究制定山林防火、海上救助和抢险救灾应急方案,进一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八)发挥驻区部队模范带头作用,为我区发展做出新贡献
驻区部队在完成战备训练的基础上,要积极支持和参加开发区经济建设,主动参加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一是围绕我区发展战略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官兵参加开发区美化亮化、旅游资源开发等城区形象工程建设,积极组织广大官兵参加植树造林,治理污染,清理区内主要干道、风景区卫生等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结合实际种植一片爱民林、共建一条双拥路(街)、帮扶一个贫困村、定点一个敬老院、共建一个文明社区。做到每个团级单位结对一个帮扶村,每个营级单位结对一个共建点,每个连级单位结对一个扶贫户,军地互帮互学,共同发展。三是发挥自身优势,帮助学校搞好军训和育才育人素质教育,办好军校、警校、预备役学校,培养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同时,驻区部队要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军民共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在开发区人民群众中树起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认识,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双拥工作作为服务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政治任务,纳入军地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双拥工作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对双拥工作要常抓常议,并带头参加双拥活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对照《二○○六年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命名和向全国推荐总体方案》,采取自查方式,完成省、市对我区的检查准备工作,确保我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三连冠”任务圆满完成。要不断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年内要健全完善区和各成员单位的双拥工作联络员网络,切实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双拥工作在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军地部门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双拥服务网络,提高双拥工作的质量。要依据《青岛市双拥模范区市命名和申报办法》、《十二区市双拥工作检查考评标准》及《青岛市基层双拥工作纲要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双拥工作,加强双拥办公室建设,检查指导基层双拥工作开展,全面培育社区双拥工作示范点,推动我区双拥工作健康发展。
(二)倡导互办实事,实现双向奉献。要继续关心与支持部队国防建设,在继续做好科技拥军“菜篮子”工程等拥军工程的同时,积极探索拥军新途径,推广“阳光食品进军营”和“全民健身进军营”活动,提高官兵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官兵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继续开展“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协助驻区团以上部队有计划、按步骤地建设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官兵学习室,为部队官兵创造良好地学习条件,帮助部队官兵提高科技文化水平。要重点解决军地联席会议提出的关系部队稳定、发展、提高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要坚决落实执行优抚对象大病救助办法,解决优抚对象因病致贫问题。要积极帮助部队解决征兵难、吸引保留人才难、转业退伍安置难、伤病残人员移交地方难和一些基层干部生活困难等“五难”问题。驻区部队要继续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参与地方“三个文明”建设,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深入开展军民共建、联防联治活动,要研究出台《驻青部队〈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贯彻实施意见》和《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在抢险救灾、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国防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系列活动为重点,扎实开展科技助民、医疗助民、文化助民等扶贫帮困工作,为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三)实施军地攻坚,解决难点问题。围绕我区军地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坚,对关系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军地共同研究,互让互谅,在军地联席会议确定思路的基础上,加大处决力度,坚决完成任务,为我区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创造条件。对突发的影响军地团结的事件,要按照处置预案超前办理,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区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军事斗争准备,要建立和完善拥军支前保障预案,对部队的战场建设、演习训练等重要军事项目和活动,在场地、道路、通信、水电、物资、卫生、食宿等方面,尽最大努力进行保障,确保万无一失。要认真研究探索群众损失补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要在保障部队完成军事任务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军政军民关系。驻区部队要围绕建设和谐社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这一主线,主动配合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对地方的重大项目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积极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