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
2004-9-17 16:17:00
    以生态经济学“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理论为指导,以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建设为主要对象,从国家、省、地区总的战略部署出发,立足于我区的区域特点,资源优势,生态环境特点,经济技术基础等,以治理和恢复生态化区域,发展生态农业,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控制环境污染为重点,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光、热、水、土、气综合利用,林、水、土、田、路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系统的活力,增强生态系统和环境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能力。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起林木覆盖率较高,防风固沙,防灾减灾的生态林业体系,高产优质高效的种植业体系,生物转换率高的养殖业体系,商品率高的农产品深加工体系。通过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到2005年在经济上稳定发展,在社会发展方面,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化;在生态环境方面建立起动态平衡、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动态平衡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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