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密切联系群众中践行“三个代表”
2004-9-17 16:55:00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这段话振聋发聩,寓意十分深刻。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以认识,并在密切联系群众中真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在密切联系群众中践行“三个代表”,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只要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能巩固坚如磐石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始终保持政治本色。在新时期,密切联系群众,践行“三个代表”,最根本的是要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用权为民。实践证明,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等消极腐败现象是离间党群、干群关系的毒素。腐败现象的滋长蔓延,必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威信。如果不加以有效遏制,党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因此,每个党员干部都应牢记“两个务必”,在廉洁自律方面带好头,时时自律,处处自律。同时,我们还要在执政实践中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违纪查处的力度,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在密切联系群众中践行“三个代表”,还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党员干部是党的形象的具体展现,是群众观察党的形象的窗口。人民群众不仅通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了解党、观察党,而且会通过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来认识党、判断党,决定对党的态度。所以,党员和党的干部能否做到“两个务必”,直接影响党的形象。江泽民同志曾多次强调,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员越要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在新时期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紧密围绕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强化精神支柱这个核心,着力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在密切联系群众中践行“三个代表”,更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试金石。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认真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时刻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原,尊重群众的创造,集中群众的智慧,凝聚群众的力量,始终把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第一要务”,关心群众生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经常深入基层,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问寒问暖,到群众最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我们党的最高追求,把为人民造福作为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

  在密切联系群众中践行“三个代表”,还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根本上防止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治本之策。密切联系群众一靠教育,二靠制度。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新方法、新制度,特别要在建立健全察民情、解民意、集民智、惜民力、加强监督的制度上下功夫。因此,要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对每个党员干部的约束。一是要严格法纪约束。从现阶段实际情况看,迫切需要根据新形势、新问题,不断制定出新的法纪规章,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规必惩,违法必究。二是加强道德约束。从某种意义上说,密切联系群众,也是一个道德规范问题,密切联系群众过程也是党员干部队伍高尚道德日益稳固、不断升华和大力弘扬的过程。所以,应当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在密切联系群众中的作用,使各级党委在思想上更加重德,在用人上更加论德,在实践中更加养德,进一步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观念,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干部道德体系。实践证明,制度建设不仅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而且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想基层群众之所想,急基层群众之所急,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真正在密切联系群众中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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