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方针,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在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把社会治安防范与推进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提高我区维护稳定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