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示范城区建设的方法步骤
2004-9-17 16:00:00

整个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3年6月——7月)成立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科普创城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科普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推进科普工作。出台科普创城实施意见,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启动科普创城工作。

    第二阶段(2003年8月—2004年6月)全面开展科普创城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所属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科普活动;区科协分别会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经管局、武装部、农发局、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搞好 “科普四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报送创城办公室,以便在面上推广;对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及时解决;创城办负责随时检查促进和协调指导。

第三阶段(2004年7月—10月)检查评估、申报验收。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各自的工作进行自查,写出书面总结,并与相关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报创城办公室。根据上报材料,领导小组将确定抽查对象,进行检查,按“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工作考核目标分解”中的要求,进行初步考核,设一般、良好、优秀三档,以工(区)委、管委(区政府)名义对在创城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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