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生物医药与海洋生物食品
1.发展目标
依国大生物制药、国风药业、双龙制药、澳兰制药等企业,以海洋生物药物、海洋生物养殖、海洋食品加工作为开发区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技术的重点,加快基因工程多肽药物、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和诊断药物、生物技术疫苗、海洋活性物质产品、胚胎生物工程产品、发酵工程关键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逐步形成完善的生物制药与海洋生物食品产业链。
2.关键技术
重点发展海藻良种克隆技术,海藻生物反应器育苗技术,对虾、牡蛎、扇贝、珠母贝等多倍体诱导培育技术,海洋生物深加工技术,海洋生物制药技术,基因工程药物技术,海水淡化技术;开发海洋药用活性物质高通量筛选技术,海洋生物药用功能基因的分离、克隆及表达技术,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生物反应器技术,细胞工程技术。
3.重点产品
(1)生物药品:抗心肌肥厚一类新药海葵素、防治心血管病一类新药D—聚甘酯,抗病毒保肝新药聚甘古酯、甲壳质降糖新药、抗老年性痴呆海洋新药ADD、基因工程疫苗。
(2)海洋生物食品:海洋生物活性钙、维生素搭档产品。
五、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引导,营造有利于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以突出发挥青岛龙头带动作用工作会议为契机,抓住青岛市委、市政府“挺进西海岸,构建青岛经济发展重心”战略实施的有利机遇,加大对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氛围。
继续落实国家、省市以及开发区关于扶持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结合开发区实际完善有关促进科技与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提高政策竞争力。
(二)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整合区内科技资源,打造产学研联合技术创新平台
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进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机构和制造企业、数字多媒体等开发型公司、能提供公共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国内外著名院校、重点实验室、技术认证以及各类培训机构等,使开发区形成一个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支持、人才培训于一体的科技创业平台,为开发区由生产加工型基地向技术密集型科技研发和产业化基地的转变奠定基础。
加快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的建设步伐,重点支持建设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为推动技术和产品升级换代提供原创力。
整合区内科技资源,打造产学研联合技术创新平台,采取积极措施吸引区外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向开发区汇集:一是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开发区图书馆与高校图书资源的整合,发挥科技文献资源的作用。充分利用开发区专家资源,重视专家吸引区外资源的作用。促进实验室、大型科研设备协作共用网络建设,打通科研设备共享渠道;二是建设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开展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合作交流活动,根据产业发展重点提出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难题,组织联合攻关;三是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建立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综合性科技服务网络,完善高新技术开发试验区、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的功能,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区”战略
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和使用人才并重,进一步形成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依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大力引进院士、博导、博士、学科(术)带头人;依托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等大力引进高新技术骨干尤其是携带高新技术成果来开发区的国内外高新技术专家、海外留学人员等;高度重视引进和培养高新技术人才团队,形成人才集聚效应;加大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有眼光、有胆识、有能力、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群体,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充分发挥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青岛教学基地、青岛理工大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在高新技术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采取措施,加大现有人才在职学习和出国培训、技术交流的力度,深入挖掘现有科技人才的潜力;启动“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科技精英培养计划”等科技人才工程,继续做好“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区青年学术工程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建立自己的培训中心,使员工不断接受新知识、新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人员和企业员工的继续教育,构建终身学习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
(四)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以市场为导向、创名牌为目标,调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科技人员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加快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经营战略,促进企业、科研机构与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支持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向海外拓展,鼓励技术出口带动成套设备出口,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认真贯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专利侵权等非法活动,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把知识产权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验收、科技奖励及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提高技术入股的比例,调动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实施专利扶持计划,对专利申请个人实行专利申请资助,鼓励科技人员发明创造,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支持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转化,引导企业、科研机构运用知识产权杠杆,增强竞争力。
(五)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加强其自身能力建设
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的支持,各职能部门特别是科技行政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的要求,通过基础设施支持(如各类数据库建设)、委托任务以及将一些事务性职能如项目基金的评估申报、成果的评审推广、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等逐步转移给科技中介机构,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使中介机构真正成为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为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渠道,方便科技中介机构借鉴、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作模式,支持留学人才回国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国外中介机构进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市场。“十一五”期间,力争建立国际型科技中介服务网络,完善国际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人才、市场、金融、法律等多方面的咨询与搭桥工作。
(六)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的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机制
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关于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等科技政策,发挥政府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积极推动银、企之间的交流合作,大力引进信誉高、实力强的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我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逐步完善以财政科技投资为先导、金融科技贷款为支柱、企业科技投资为基础、风险投资为重点的四位一体式科技投融资体系。
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中心)建设,培育科技创业源头。按照多元化、专业型、互动式的发展思路,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多元化科技企业孵化器。采取措施,提高孵化器孵化水平与质量,切实发挥孵化器在成果转化、要素集成和产业培育中的作用,鼓励创办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专业性孵化器,促进政府、高校、企业及各类孵化器之间的互动式发展。由区政府注资,吸引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金,支持科技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七)扩大科技与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步伐
积极跟踪国内外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围绕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需要,积极引进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与管理经验,努力扩大同跨国公司、大企业、大财团的合作。按照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调整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积极引进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扩散效应强的大项目,在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注意以企业为主体实施再创新。
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努力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充分发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外向度高和人才集聚环境优良的优势,将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业群,不断提高企业和区域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发挥其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扩大产业规模,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步伐。
(八)实施科学技术普及工程,努力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大力加强科技知识普及工作,实施科学技术普及工程,提高全区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科学普及中的作用;举办各种类型的科技活动,大力宣传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技思想、学习科学方法、推广实用技术,坚决禁止和取缔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定期举办科普知识大赛,对获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在全区形成学科学、懂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激励机制,鼓励和资助专家学者撰写科普著作,宣传科学知识;定期开展评选表彰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活动,允许重大科普理论研究成果、科普著作等申报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增加科普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而逐步增加;依托和开放各类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基础设施,举办各种科技活动,接待各界群众的参观学习;发挥科学家、知名专家在引导青少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中的作用,建立青少年与科学家沟通的各种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