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区创建过程
2004-9-17 15:56:00

    开发区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于2002年底开始酝酿,在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后,于2003年6月正式提出,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2003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为建立机构、调查摸底阶段。一是成立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创建金融安全区的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根据调查情况,拟订《关于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向主任(区长)办公会汇报创建金融安全区的前期准备工作,确定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办公经费及其他事宜。

    第二阶段,2003年7月16日至8月2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组织成立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制作张贴宣传材料,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阶段,2003年8月22日至11月20日,为创建阶段。一是对全区不良贷款进行排查,并制定清理不良贷款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的各种金融案件,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制裁力度,全面整顿金融秩序;二是加强金融行业自律管理,制定金融债权管理同业公约,提高银行机构的自律管理能力,增强依法经营观念;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监管力度,规范监管操作程序,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系统、金融监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银行机构监管指标体系、风险监测考评体系、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制定监管责任追究制度、金融形势通报制度;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农村、个人贷款三大信用信息平台。

    第四阶段,2003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根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创建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向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提出验收申请,2004年1月接受验收组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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