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总第三十五期)
2006-2-10 10:41:00

20051022日,根据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会议中心报告厅组织召开了全区“十一五”规划编制重点研究课题成果交流会。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前期重点课题研究阶段已告一段落,全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转入专项规划、总体思路和纲要的起草完善阶段。为动态掌握各专项规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课题成果交流会结束后,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再次全面调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从此次调度的情况看,大部分全区“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按照上次全区专题调度会的反馈意见、全区“十一五”规划编制重点研究课题成果交流会的会议精神及其他相关会议精神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全区12个重点研究课题和29个专项规划中,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十一五”规划由于课题组确定较晚而正在撰写外,其他课题和专项规划的初步撰写工作已完成,各重点研究课题基本定稿,3个专项规划已定稿,其余也已完成了好几稿的修改,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与上级对接,进行下一步的修改完善,力争早日达到评审的质量要求,通过单位评审。

二、规划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度发现,尽管我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及时解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部分课题和专项规划未能深层次体现开发区区情

部分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在结合我区发展实际方面论述偏少,尤其是对我区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缺乏深度,对未来五年的时代特征把握不准,没有突出我区发展的区域特色、优势、劣势、机遇,以及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导致规划方案和措施没有开发区特色,缺乏针对性、前瞻性、战略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区规划之间以及与上级规划之间未能形成完整有机的系统

“十一五”规划中各课题和专项规划以及与上级规划应是一个完整统一的规划体系,但在这次调度中发现,部分课题和专项规划之间以及与上级规划之间没能很好地衔接,一些带有共性的历史数据、目标指标和规划方案在整个规划体系中不统一,影响了全区规划编制体系的系统性。

(三)项目对专项规划的支撑力度不够

此次“十一五”规划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规划需要项目支撑,提高可操作性,因此项目研究和提报成为规划编制工作的重中之重,但部分专项规划对“十一五”期间支撑发展目标的具体项目缺少科学论证,只是单纯罗列出拟建项目,没能在规划中将目标和项目有机结合起来,也未能从规划总体目标和我区发展目标等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论证,以致于提出的项目的可实施性偏弱,规划的可操作性也不强。

(四)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的关系把握不准

课题研究主要是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十一五”期间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为专项规划编制奠定基础;而专项规划则是在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目标,提出具有战略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方案,两者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但在调度中发现个别课题组在进行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没有把握准两者之间的关系,导致专项规划中未能体现出课题研究成果的指导性。

(五)课题和专项规划未用规划特有的编写方法进行编写

通过调度发现,一些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文本的框架结构以及语言表述不够规范,还沿用以前的编写方法,没有用规划特有的语言表述方法和体式来编写,结构不完整,文字不精炼,篇幅较长,与课题和规划主题无关的内容偏多,且文本的表述格式、图表格式等也存在一定程度上混乱、不统一的问题。

(六)规划目标数据指标缺乏预测依据

此次“十一五”规划应体现科学性,因此对规划目标的制定应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目标数据指标的预测值和预测依据。但在很多专项规划中,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部分只是简单提出指标的预测值,没有详细的预测依据,使得规划目标的确定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要求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各牵头单位应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关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的意见》要求,按照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公开咨询、专家论证、审批发布六个环节开展,全面推进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同时,区“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按照工委管委有关领导的指示,定期对重点课题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针对此次调度中出现的问题,结合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安排和要求:

(一)广泛征求意见,加快对总体规划纲要的修改完善工作

总体规划纲要关系到我区“十一五”期间总体发展方向,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指导性。目前总体规划纲要已形成草案,下一步将加快修改完善工作,争取11月份具备向工(区)委常委会汇报的条件,12月下旬形成送审稿(终稿)。总体规划纲要需要全区上下各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及驻区单位的通力配合,涉及到具体单位的,一定要按照区“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反馈,多提宝贵意见。

(二)认真分析总结,科学把握我区定位和发展方向

各项课题和专项规划应认真总结我区在“十五”计划中的成绩、经验、教训和不足,注意把我区的“十一五”规划放到全市及其他兄弟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当中,多做纵向、横向比较。在准确分析区情的基础上,把握各相关行业的发展轨迹,寻找发展的策略和途径,科学合理地描绘我区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和可实施性。

(三)强化协调衔接,促进区级规划之间以及与上级规划之间的有机统一

规划体系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总体规划是纲领、是龙头,各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基础、细化和延伸,两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保证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各牵头单位就要在课题和规划修改完善工作中,主动衔接协调,为课题组提供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创造相互交流的平台,确保各重点课题和专项规划编制在实质内容上形成一个的有机统一的系统。同时,各牵头单位也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将上级的专项规划信息即时反馈给各课题组,反映在本级规划中。各牵头单位还要注意跟踪、掌握市“十一五”相关规划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提出我区希望纳入全市“十一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建议内容,特别是重要定位和发展目标、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需要市里给予支持的政策措施或资源配置等事项,便于本级规划与上一级规划更好地衔接和协调。

(四)详细科学论证,增强建设项目对专项规划的支撑力

项目建设是强化规划编制空间约束的重要载体。各牵头单位在前期排查提报“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在专项规划中应继续加强对项目的详细论证,将规划目标同项目有机结合,体现项目在规划中的支撑作用。同时,各单位应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加强联系,做好工作对接,争取将本单位提报的项目纳入到上一级的规划项目库中。

(五)做深做实做透,切实提高专项规划的前瞻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专项规划要深而透,要准确把握专项规划的定位。对于主要由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做得更实一些,阐明政府通过什么手段、采用什么方式、出台什么政策、采取什么步骤来实现规划目标;对主要依靠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主要是阐明政府的战略意图,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专项规划中资金配置要妥当,空间布局要合理,保障措施要可行,实施步骤要明确,切实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六)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提高课题和规划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规划编制过程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协调各方关系、凝聚社会力量的过程,编制规划要增强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大力提高规划的公众参与度。除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外,各牵头单位应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方式,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创新方法。可通过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召开有代表性的各方面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通过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规划工作动态等方式,创造条件让上级部门、专家学者、广大市民和企业参与进来,提高各专项规划的公众参与度。

(七)规范编写方法,尽快完成课题和专项规划送审稿

根据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进程安排,各专项规划及课题应于11月中旬全部定稿。目前,各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的初步成果已基本形成,下一步主要工作就是修改完善。各牵头单位在高度重视课题和规划内容完善的同时,还应注意规划编制体式、表述方式等方面的修改完善,注意文本和图表格式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尽快形成课题和专项规划送审稿(终稿),以便于本单位牵头编制的专项规划或重点研究课题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信息发布:
admin 转贴自: 本站原创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