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办事须知
2006-12-13 17:50:44

一、 办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2年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转发青建规字[2003]15号关于加强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任务的通知》。

二、 所需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工商执照副本原件;

3、 ISO9002原件;

4、 开发区税务登记;

5、 合同一式一份;

三、 办理时限

即收即办

办公地点:区会议中心一楼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86975829

承 办 人: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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