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备案办事须知
2006-12-13 17:49:52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提交资料:

1、监理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原件;

3、项目总监执业手册;

4、外地企业需持入区备案证;

5、《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监理登记表》两份。

三、办理时限

即收即办

办公地点:区会议中心一楼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86975829

承 办 人:李元胜 

投诉电话:86975867  869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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