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事依据
建设部1999年第7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管局《关于实行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制
度的通知》。
二、提交资料:
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两份;
2、《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一式两份;
4、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押证证明,项目经理、关键岗位押证证明;
5、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单。
办公地点:区会议中心一楼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86975829
承 办 人:李元胜
投诉电话:86975867 869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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