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2号)、《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青岛市
燃气管理条例》
二、办事程序
受理-------核准-------批件
三、 所需资料
1、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法定职务证件、安全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明
3、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压力容器合格证、施工及安装验收资料、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等)
4、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提供液化石油气来源情况
5、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气瓶充装注册证》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的同意意见、
四、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办公地点:区会议中心一楼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6975859
承 办 人:朱兰龙
投诉电话:6975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