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审验依据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
二、提供材料
1、收费许可证副本;
2、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
3、收支帐目(总帐、明细帐、记帐凭证);
4、会计报表;
5、收费票据(缴费通知单)。
三、年审程序
1、联合财政、监察部门到被审验单位具体审查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情况和资金解缴支出情况;
2、出具审验结论。
四、年审时限
每单位每年审验一次。
办公地点:区会议中心一楼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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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人:李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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