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营资格办事须知
2006-12-13 17:46:14

一、审核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38号令)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土地使用证明;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工商部门核准的拟设立企业名称。

三、审核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现场踏勘;

4、上报管委(区政府)审批。

办公地点:区会议中心一楼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86975867

承 办 人:李宏声

投诉电话:86975867  869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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