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38号令)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土地使用证明;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工商部门核准的拟设立企业名称。
三、审核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现场踏勘;
4、上报管委(区政府)审批。
办公地点:区会议中心一楼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86975867
承 办 人:李宏声
投诉电话:86975867 8697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