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审批依据
《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二、申请材料
1、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
2、单位资格、资格证明(机构编制、经费来源);
3、从业资格证明;
4、其它相关资料。
三、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到区行政审批大厅领取《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按表列内容逐项填写后,报送区行政审批
中心大厅窗口;
2、在收到填报材料后,经现场踏勘或审核,在4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通过电话通知申请单位;
3、经初步审查同意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单位,书面填写《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后并加盖公章,一并
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即时取证。 审批时限:5日(特殊情况除外)
办公地点:区会议中心一楼行政审批大厅
联系电话:86975859
承 办 人:李宏声
投诉电话:86975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