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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商局 |
工商分局
[属市垂直部门] |
1.企业注册登记费 |
1、开业注册登记费: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按注册资金的0.08%,1000万元以上的,按超过部分的0.04%;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最低为50元。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300元,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50元。
2、变更登记费:一般变更100元,增加注册资金后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08%,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04%,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增资的不收取一般变更费。
3、年度检验费:50元/户,收取变更登记费的不收取年度检验费。 |
鲁价涉字[92]第401号
鲁价费发[99]3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