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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工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序号

主管部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工商局

工商分局

[属市垂直部门]

1.企业注册登记费

1、开业注册登记费: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按注册资金的0.08%,1000万元以上的,按超过部分的0.04%;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最低为50元。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300元,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50元。

2、变更登记费:一般变更100元,增加注册资金后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08%,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04%,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增资的不收取一般变更费。

3、年度检验费:50元/户,收取变更登记费的不收取年度检验费。

鲁价涉字[92]第401号

鲁价费发[99]316号

国土资源局

国土局

2.征地管理费

详见文

鲁价费发[2001]301号

税务局

地税局

3.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销售收入0.1%

青政办发(99)98号

城市建设局

工程质监站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建安工作量0.05%

青开管发[2002]24号

环保分局

环保处

5.排污费

详见文

青价费[95]38号,市政府15号令,鲁价涉字[93]183号

城市管理局

公用事业处

6.绿化补偿费

详见文

青政发[93]96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中心

7.社会保险金

详见文

青劳[96]272,246,[98]113号

市府[94]21,[95]40,42号令,青人发[96]10号

青政发[93]122,[94]160,[97]7号

青政办发[95]122号

青人字[94]20号

计生卫生局

计生卫生局

8.卫生监测检验费

详见文

鲁价费发[2001]215号

备注:海关、商检收费根据企业产品进出口所涉及的项目按国家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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