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区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截止2006年8月,有38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群众总人数6314人(其中穆斯林群众848人),我区少数民族常住人口3198人,暂住人口3116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3%。少数民族人数较多的有朝鲜族2039人、满族1785人、回族804人、蒙古族804人、壮族94人。少数民族种类: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萨克、傣、黎、僳僳、柯尔克孜、达斡尔、锡伯、佤、高山、东乡、俄罗斯、鄂温克、毛南、羌、畲、怒、拉祜、水、土、仫佬、仡佬、赫哲、撒拉和哈尼族。 近年来在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工作,2005年开发区管委(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我区于1999年10月成立了少数民族联谊会,2004年11月更名为少数民族联合会并同时换届,现有会长1人,副会长18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5人,孟庆波(满族)当选为开发区第二届少数民族联合会会长。
目前我区有两个宗教爱国团体,分别是1999年9月成立的天主教爱国小组和2005年8月成立的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我区的宗教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四种。全区的信教群众人数在6000人左右,占全区总人口的1.2%,其比例要比全市的平均值高。其中,信仰基督教的约3500人、天主教的300多人、佛教的1000余人、伊斯兰教的800多人。驻区外国人中信仰宗教的有500余人(主要是基督教和天主教信徒)。我区的信教群众分布不均衡,60%的信教群众分布在长江路和黄岛两个街道办事处。 全区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处,其中,基督教活动场所5处(长江路街道办事处2处、黄岛、辛安、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各1处),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的基督教活动场所正在规范中;天主教活动场所1处(设在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的珠江路),我区的宗教活动场所都是临时租用的。为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正开展基督教教堂建设和白云寺复建工作。 近几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与水平,打捞依法行政的基础,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社会及建设全国最好开发区做出宗教界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