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及发布
2008-5-15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预警级别首先由主要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依照各自制定的专项预案中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并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

●一般或较大级别的预警,由提出预警建议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需报请管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权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变化情况,变更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所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并对应急工作状态做出适当调整。
信息发布:
admin 转贴自: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