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转学程序 一、由外地转入的学生 1、由家长持学生常住本地户口、转学证明、学生档案,(由外地转人我市的高中学生,除交验上述转学证明材料外,还须同时持原地(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转学介绍信、省统编学号、地(市)会考办公室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外省转入我市的,须有省级会考机构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到就近学校联系; 2、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审批手续; 3、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往外地的学生 1、持户口迁移证明和接收学校的接收函向学校提出申请: 2、经学校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审批手续; 3、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接收函留转出学校存档。 三、工作机构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普通教育处 办公地址:青岛开发区紫金山路南端富春江路小学旁招生办公室(每周—) 联系电活:0532—6988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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