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休学程序
2004-9-1 10:02:00
普通中小学休学程序
一、办理程序
    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由学生家长持区、市(含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休学证明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二、工作机构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普通教育处
    办公地址:青岛开发区紫金山路南端富春江路小学旁招生办公室(每周一)
联系电话:0532—6988782
普通中小学复学程序
一、办理程序
    学生休学期满,须按期复学,办理复学程序如下:
    1、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和原休学证明及医院建议复学证明;
    2、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重新注册,方可复学。
    二、工作机构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普通教育处
    办公地址:青岛开发区紫金山路南端富春江路小学旁招生办公室(每周一)
联系电话:0532—698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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