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设立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工作
2008-4-17

(一)工作标准:优质、高效、快捷。

(二)工作机构:

1、名    称:青岛开发区就业服务中心

2、办公地址:青岛开发区紫金山路36号劳动保障服务大厅一

3、办公电话:053286976206

()工作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受理。

()工作依据:

《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青岛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

(五)工作程序:

1、受理登记:

申办人或申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准备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初步予以受理并进行登记。

2、现场勘验:

受理登记后,组织人员现场进行勘验,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3、核准:

对现场勘验同意的,指导填写《青岛市黄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批表》,并上报核准;现场勘验不同意的,退回申报材料。

4、上报备案:

经核准同意的社会职介机构,上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领取有关证件。

5、发证和公告:

由核准部门向社会公示并发放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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