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标准:优质、高效、快捷。
(二)工作机构:
1、名 称:青岛开发区就业服务中心
2、办公地址:青岛开发区紫金山路36号劳动保障服务大厅一楼
3、办公电话:0532—86976206
(三)工作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受理。
(四)工作依据:
《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青岛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
(五)工作程序:
1、受理登记:
申办人或申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准备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初步予以受理并进行登记。
2、现场勘验:
受理登记后,组织人员现场进行勘验,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3、核准:
对现场勘验同意的,指导填写《青岛市黄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批表》,并上报核准;现场勘验不同意的,退回申报材料。
4、上报备案:
经核准同意的社会职介机构,上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领取有关证件。
5、发证和公告:
由核准部门向社会公示并发放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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