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程序
一、政策法规依据:
《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1997]503号)
二、工作内容及程序:
1、每年10-11月,市科技局转发下达的科技部当年《关于组织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的申报通知。
2、由区科技局科技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有关材料,并进行初审,经局领导审定,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
3、区科技局科技处协助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对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上报项目,按规定的时间上报科技部。
4、对正式列入国家级新产品计划的项目,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科技部、财政部的正式批文会签转发下达计划。
5、由区科技局科技处负责与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联系,并协助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验收。
三、办理处室及联系电话:
区科技局科技处:86988091、86988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