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服务规范的主要事项按照时限分为即办事项和非即办事项。
即办事项是指受理纳税人的资料,经审核齐全无误,能在税务机关当场办结的涉税事项.非即办事项是指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不能当场办结的涉税事项。
一、即办事项
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发票发售、发票验审缴销、发票代开、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纳税申报、防伪税控专用发票的认证、抄税10项(内容)业务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二、非即办事项
(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办理申请印制企业衔头发票,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
(四)办理申请延期申报,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办理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正式认定),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办理防伪税控系统的发行,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办理农产品收购发票资格审批,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办理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
(九)办理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批,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
(十)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量限额审批,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或上报市局审批。
(十一)退税申请审批(不含出口退税), 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二)出口退税登记、变更,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三)出口退税登记注销,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免责条款
在受下列因素之一影响时,纳税服务部分项目有可能达不到服务标准,但必须向纳税人作出说明。
(一)纳税人未履行法定涉税义务。
(二)不可抗力。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
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188号。
税收业务政策咨询电话:86988175
投诉电话:86988118、86988111, 青岛国税热线12366、青岛国税网站www.qd-n-tax.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