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远程申报和委托银行扣款指南
2008-4-17

适用对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办税流程

1、纳税人必须在办理税务登记的15日内到银行领取并填写《委托银行代扣税款协议书》,2日内将协议书的其中一联送至税务登记窗口。目前可办理委托扣款的银行有工行、农行、建行、交行、农村信用社、招行、恒丰、中信、商行、华夏、深发展、光大等13家银行。

2、办理远程申报的纳税人请与青岛高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联系安装软件。地址:宁夏路288号青岛(市南)软件产业基地G218层,电话:85761188 80979999

3、办妥以上手续后,纳税人即可在申报期内进行远程申报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申报前,必须确保账户上的余额大于等于本期税款;并应在银行规定的扣税时间内进行申报扣税。

2、纳税人应于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并在得到明确的申报成功提示后才能确认申报成功。

3、纳税人应该将申报系统反馈的申报和扣税结果打印出来,如因网络系统的原因导致扣款失败的,应及时到办税大厅扣款。

4、在扣款银行或账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系统维护,并在自己的远程申报系统中下载新信息。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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