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凡被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属于本区生源的非农业户口学生,不再将户口迁往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属农业户口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就地办理农转非,户口也不再迁往学校所在地派出所。 被本市以外院校录取的新生,如果愿意办理户口迁移,在报到之前,由本人或户主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到学校报到后,将迁移证交给校方,由校方统一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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