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实施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渔港监督
受理岗位责任人:鞠秀、薛强
审查岗位责任人:鞠秀
(二)审核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渔港监督
审查岗位责任人:苟希欣
(三)决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渔港监督
审查岗位责任人:苟希欣
(四)执法程序
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2、安全及防污染措施计划书;3、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齐全有效
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五)执法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收取他人财物、好处,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情节较轻的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 3、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