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许可条件:(一)因工程建设等确需在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二)与采掘、爆破作业相关的建设工程已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三)采掘、爆破施工作业方案(包括安全、环保等防护措施)通过了可行性评审。(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目录:(一)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申请书;(二)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三)建设单位的身份证明文件;(四)采掘、爆破施工作业方案(包括安全、环保等防护措施)及可行性评审报告;(五)申请港口爆破工程施工作业的,需提交被爆破设施的权属文件;(六)施工图;(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实施主体:开发区航管所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作出决定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