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预购商品房抵押
一、提交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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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
4、商品房预抵押许可证复印件(由房地产公司盖章认可)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商品房预付款收据
7、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8、抵押房屋的总平面图、分层分间平面图复印件(需开发公司圈界盖章并由个人签字认可)
9、预购商品房抵押申请登记表(到房产交易大厅综合收件窗口领取) |
注:1、实行备案制及年审制,第1项证件银行每年只需提交一次
2、凡提交材料中路名门牌不统一者或路名门牌有变更的,应由房屋所在地
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
二、办理时限
自登记之日起,符合办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三、收费标准:
1、抵押手续费:
(1)非住宅房屋
按房产抵押金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计进行收取
抵押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2000(含)以下部分 0。7
2000--5000(含)部分 0.175
5000--10000(含)部分 0.105
10000以上部分 0.035
(2)住宅房屋
50万元以下的 150元/套(宗)
50万元以上的 300元/套(宗)
2、抵押登记费: 每宗80元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房产交易大厅服务台领取相应业务的顺序号,根据屏幕和语音提示按该顺序号到综合收件窗口(1至10、12、14、17号窗口)办理,经收件人员受理后,领取《收件回执》。
2、办理时限届满,申请人到房产交易大厅服务台领取相应业务的顺序号,根据屏幕和语音提示按顺序号到21或22号窗口交纳税费后,再按该顺序号到19号或20号窗口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
收件窗口咨询电话:6897590、6897593
发证窗口咨询电话:6897592、6882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