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抵押双方加盖单位公章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需验原件)
2、抵押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双方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抵押登记申请表(到房产交易大厅13号窗口领取)
3、《评估结果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5、《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体工程验收证明》或《基础工程验收证明》
6、属商品房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还需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7、加盖抵押单位公章的房屋总平面图、分层分间平面图复印件
8、抵押人为单位的,还应提供:
⑴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国资局或具有国有资产处置权的主管部门的批文;
⑵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⑶其它企业出具章程及企业权力机构的决议,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