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区房委办提报支用单位住房基金的书面申请。 2、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的,须提报经房委办批准的住房补贴审批表。 3、用于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须提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核实的《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表》。 4、用于住房大修理的,提报维修部位的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预(决)算书,未经审计的由房委办审核。 5、填写《支用单位住房基金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填写可支用的住房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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