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交证件
1、房地产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和售后物业管理措施;
4、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出让合同;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建设项目投资立项批文;
8、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房屋总平面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1、测绘成果报告书;
12、测绘成果入库通知书;
13、建筑面积审核表;
14、外销的,还需提交国家安全局出具的《国家安全审查意见书》(原件)
注: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存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预售档案内已有的资料除外)
二、工作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交易中心综合收件窗口收件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
住 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3元,由申请人承担
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10元,由申请人承担
2、产权登记费:由申请人承担
住 宅:按套收取,每套80元
非住宅:按宗收取
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100-500(含500)平方米的120元/宗;
500-1500(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
1500-3000(含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
3000-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
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应先到土地成果办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房屋土地测绘成果入库证明;
2、持房屋土地测绘成果入库证明、测绘成果报告书及有关资料到房屋成果办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房屋测绘成果入库通知书;
3、申请人持第一条所列证件到交易大厅服务台抽取顺序号,经综合收件窗口收件人员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办结后,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持身份证明到到发证窗口领取《房地产权属备案证明》。
五、业务咨询电话:土地成果办 86888690
房产成果办 86882384
房产登记交易中心 86887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