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我区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拟调整
2008-11-12

  11月11日下午,区物价局在区会议中心209会议室组织召开开发区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听证会,就区供热行业管理部门提交的调价方案进行了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和来自区人大、区政协、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企业的代表及有关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方面对调价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近年来煤炭价格持续大幅上涨,环保设施投入和运行成本加大,供热天数延长,以及供热温度标准提高,导致供热成本与价格严重倒挂,直接影响到我区集中供热企业的正常生产。根据国家发改委、省政府近期有关适当调整供热价格的政策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本次价格调整只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因素,不考虑其他影响供热成本的因素。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要求,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分步调整到位,政府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并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参照市内调整的供热价格水平,拟将居民采暖用热价格由现行的一个采暖期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6.40元调整为30.4元,调整幅度为15.15%。

  区物价局将汇总这次听证会各方代表意见和建议,会同区市政公用局等部门综合研究后提出具体意见,报管委区政府决策。

                             于庆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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