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监分局“三查”制度保障小作坊食品安全
2008-8-27

    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今年以来,区质监分局对辖区内已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三查制度”,以保障我区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对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实行日常巡查制度。分局专职协管员每周对责任小作坊巡查一次,在巡查中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卫生整洁情况、原辅料进货台账与产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及记录情况和限定区域销售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小作坊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对12家经多次帮扶仍达不到小作坊存在基本条件的及时移交工商、卫生部门予以取缔。同时对新增的小作坊及时纳入管理,避免出现监管盲点。

    二是对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分局将小作坊的产品质量纳入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季度对小作坊定期检查并对产品免费抽样检验。截至目前,已对3家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小作坊实施责令停产整改,召回问题产品,同时分析查找原因,针对其使用的不合格原辅材料联合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三是对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实行年度报告审查制度。分局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对已签订承诺书的小作坊进行年度自查报告审查和实地核查,并及时作出审查结论。对审查合格和复查合格的36家小作坊签订的承诺书确认有效,对复查不合格的4家小作坊实施责令停产。

                                       区质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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