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消除城乡差别,城阳区出台了《城阳区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实施办法》,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一体化,让全区居民同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新实行的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实施办法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打破城乡界限,救助范围明显扩大,除将农村居民正式纳入救助范围外,还将救助范围由城乡低保扩展至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低保标准上浮50%之间的家庭)。
新实行的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每年救助不超过2次。对家庭生活困难程度较小且自救能力较强的,每户每次给予500-1000元救助;对家庭生活困难程度较重且 自救能力较弱的,每户每次给予1000-2000元救助;对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每户每年一次性救助不超过1500元。该办法实施后,城阳区财政将提供年约200万元资金用于低保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