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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备案工作

 

(一)工作标准:优质、便捷、高效。

(二)工作机构:

1、名    称:青岛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

2、办公地址:青岛开发区紫金山路36号劳动保障服务大厅三楼302

3、办公电话:0532­—86888679(黄岛、红石崖)0532—86898296(辛安、柳花泊)、0532—86887989(开发区)

(三)工作时限:

即时受理,三日办结。

(四)工作依据: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合同备案办法>的通知》(青劳社[2007] 15号)

(五)工作流程:

1、受理:用人单位持本单位的单位编号(社保编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填写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后,把相应的单位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

2、备案:通知用人单位领取办理好的申请表,登陆http://www.qd12333.gov.cn网站进行备案工作。

3、审批:用人单位备案后,对相应的合同信息进行审批。审批不通过的,通知企业核对信息后,重新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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